关于2024年财务年终结账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稿时间:2024-11-20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学院(部)、处室:

为保证2024年学校年终财务决算工作顺利完成,全面、真实、及时反映学校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和财务运行状况,现将2024年年终结账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 报账安排

1.关账时间各类报销、付款等接单业务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5横向课题报销截止到11月30日

2.开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12月1日至12月15日(工作日)为集中报账时间,每个工作日均可报账,预约系统中已经预约但单据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系统将自动退回,明年开账后重新预约。请各部门务必根据本年预算统筹好部门支出。

3.本年度票据原则上在本年报账截止日前完成报销。因客观原因确实无法完成的,2024年第四季度的票据请务必在下一年度第一季度前完成报账。

. 往来核销

个人借款、预付款等付款事项,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012月份原则上不再办理未到款预开票事宜。

1.个人借款和预付款请务必于2024年12月10日前办理冲销手续,确有特殊情况无法核销的需提供书面说明材料。

2.已预开发票但款项未到的,请经办人及项目负责人务必催促相关单位及时打款入账,如在结账日前无法到账的,将按照承诺书约定处理。

3.12月10开始,原则上不再办理个人借款、预付款及预开票业务,确有需要的需提供相关承诺核销说明方可办理。

. 缴费、结算

1.学杂费缴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0,请各二级学院及时通知学生完成学杂费缴纳,逾期缴费通道将关闭,元旦后开放,年度考核数据以12月25缴费数据为依据。

2.各部门之间费用结算、基金会捐赠、文印纸张结算等业务需于2024年12月10之前完成,并将相关单据送财务处,逾期将不再受理此类业务,待开账后处理。

. 资产核对

国有资产管理处、总务处、图书馆涉及库存物资管理的部门,年终对本年入库、领用及库存与财务处进行核对,对盘盈、盘亏的物资查明原因后提出处理意见,报财务处进行账务处理。请于12月15日前出具纸质盘点表。

. 其他事项

1.年终学生缴费率、预算执行率纳入年度考核,请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抓紧办理各项核销及付款业务。

2.请各部门认真梳理应收的包括租金、水电费、培训费、科研经费等在内各类款项,与合作单位确认款项是否已打入学校账户,有疑问的请及时至财务查询,并办理款项入账手续。

3.应退的各类保证金、押金,请相关部门及时通知到供应商,凭收据办理退费手续,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0日 

学校年终财务决算时间紧任务重,请相关单位、部门和广大师生从学校事业稳定发展大局出发,给予积极配合与支持。因学校年终财务决算工作给您办理财务事项带来的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财务处  
 202411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