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财务年终清理结算和结账的通知

发稿时间:2021-11-24浏览次数:433

各二级学院(部)、各处室:

为做好年终报账和财务决算工作,现将2021年年终财务报销、结算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1216日后不再处理零星账务,届时预约报账系统将会关闭,121日至1216日(工作日)为集中报账时间,每个工作日均可报账,请各部门务必根据本年预算统筹好部门支出。

2、本年度票据原则上在本年报账截止到日前完成报销。因客观原因确实无法完成的,2021年第四季度的票据请务必在下一年度第一季度前完成报账。

3、有往来款的部门(含个人借款和未入账的科研收入)请于1210日前务必到财务处完成报账或归还借款,及收入的入账手续。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的,根据财务制度请出具书面说明经财务分管领导审批后送交财务处。

4、国资处(固定资产)、总务处(药品、纸张)、图书馆(教材)涉及库存物资管理的部门,年终对本年入库、领用及库存与财务处进行核对,对盘盈、盘亏的物资查明原因后提出处理意见,报财务处进行账务处理。请于1216日前出具纸质盘点表。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1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