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各处室:
为做好年终报账和财务决算工作,现将2020年年终财务报销、结算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12月15日后不再处理零星账务,届时预约报账系统将会关闭,12月1日至12月15日(工作日)为集中报账时间,每个工作日均可报账,请各部门务必根据本年预算统筹好部门支出。
2、有借款的教职工请于12月15日前务必到财务处完成报账或归还借款,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的,根据财务制度请出具书面说明经财务分管领导审批后送交财务处。
3、本年度票据原则上在本年报账截止到日前完成报销。因客观原因确实无法完成的,2020年第四季度的票据请务必在下一年度第一季度前完成报账。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