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各处(室)、直属部门:
为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进一步落实好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合理有序建立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制度,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就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需要进行汇缴清算的纳税人务必于2020年5月30日前完成申报,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
附件:
1.操作步骤说明
2.简易申报操作视频
3.标准申报操作视频
财务处
2020年5月5日
各二级学院(部)、各处(室)、直属部门:
为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进一步落实好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合理有序建立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制度,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就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需要进行汇缴清算的纳税人务必于2020年5月30日前完成申报,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
附件:
1.操作步骤说明
2.简易申报操作视频
3.标准申报操作视频
财务处
2020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