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催报2025年第四季度未报销票据的通知

作者:2026/03/11 10:25

全体教职工/各位老师:

根据财务管理制度关于跨年度票据报销的相关规定,2025年第四季度(10月-12月)产生的所有未报销票据,其报销提交手续的截止日期为2026年3月31日

逾期提交的票据将无法受理。为保障各位老师的个人利益,避免因逾期导致垫付资金无法回笼,请务必抓紧时间整理相关票据,并在此日期前通过财务系统完成提交。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