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各类往来款项的通知

发稿时间:2023-11-27浏览次数:10

各部门:

为加强学校往来款项管理,减少往来款长期挂账现象,结合学校审计整改要求,现对学校三年以上往来款项进行清理,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各类未认领款项、已到期的履约保证金、尾款及质保金等。(附件含清单明细)

根据合同约定,到期的预付账款、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请提供验收证明、合同及相关核销单据进行核销。

二、清理时间

此次往来款项清理时间截止为2023年12月15日,请相关部门按照要求及时到财务处办理核销手续。

三、清理要求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往来款项清理工作,及时通知督促相关人员清理各类款项。对超过三年确实无法收回应收款项或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由所在部门形成书面说明(模板见附件),并加盖各部门公章,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财务处。

                                                      

 

 

财务处

2023年11月27日

三年以上往来款项待清理明细.xlsx无法按期清理往来款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