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抵制违反财经纪律和制度的行为,保证国家财产安全。
2.审核预算和决算的编制,监督年度预算的执行。积极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和经济活动分析和预测,为学校提供可靠的经济决策信息。
3.依法多渠道组织各项收入,加强资金管理,做好增收节支工作。
4.依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建立校内会计核算体系,组织学校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
5.指导和监督学校各部门、二级学院(中心、部)的财务管理。
6.按规定组织学生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的申报和年检工作;贯彻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接受教育部门、物价部门、学生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检查。
7.审核和监督学校各项财务收支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
8.牵头学校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负责财务处内部制度及风险点控制。
9.负责配合审计、物价、税务及主管部门的各项审计和检查。
10.参与学校经济活动决策,对学校的重大开支以及校内有关部门代表学校签署的涉及学校经济活动方面的协议、合同和其他文件提出意见与建议。
11.联系会计岗位要求组织政治学习,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督促和组织会计人员的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素质和财务管理水平。
12.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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