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财务年终清理结算和结账的通知

发稿时间:2017-11-29浏览次数:1593

关于2017年财务年终清理结算和结账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各处室:

为做好年终对帐和财务决算工作,现将2017年年终财务报销、结算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1215日后不再处理零星账务1211日至1215日为集中报账时间,每个工作日均可报账

2、有借款的人员请于1215日前到财务处报账,有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的,请出具书面说明送交财务处。

3、请各资产管理部门于20171222日前对本部门管理的资产物资进行清理盘点,如有盘盈盘亏及时查明问题,按规定做出处理,并于1228日前与财务处进行核对。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711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