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处长岗位工作职责

发稿时间:2017-09-28浏览次数:2620

1、在院长领导下,拟定学校财务工作计划,全面负责财务处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草拟全校性的财务管理制度,对校内各项经济活动进行控制与监督,努力防范并化解学院的财务风险。 
3、按规定组织学生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的申报和年检工作;贯彻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接受教育部门、物价部门、学生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检查。
4、依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建立校内会计核算体系,组织学院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监督和指导学校二级核算单位的财务工作。
5、依法组织收入、多渠道、多方式筹集资金,按国家的有关财经法规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审核和监督学校的各项财务收支,保证各项资金的来源合法、支出合理。
6、督促有关人员及时、准确的编制劳动和工资报表、财务会计报表;负责接待审计、税务及主管部门的各项检查;按季、按年编写财务分析报告,及时向院长报告学校的财务状况和业务成果,负责向职代会全面报告学校的财务工作。
7、参与学校经济活动决策,对学校的重大开支以及校内有关部门代表学校签署的涉及学校经济活动方面的协议、合同和其他文件提出意见与建议。
8、建立健全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检查岗位责任制的履行情况,负责会计人员各岗位的聘任及考勤、考核工作。
9、联系会计岗位要求组织政治学习,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督促和组织会计人员的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素质和财务管理水平。
10、主持财务处信息化建设工作。
11、组织编制学校年度经费预算和月度用款计划,督促校内各部门合理编报部门经费预算,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与控制,统筹使用学校的各项资金。
12、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